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
为有效应对超长潜伏期感染者传播风险和境内外疫情输入风险,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对境内外进京人员防控措施作出调整和加强。
对入境人员,除已实施的14天集中隔离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之外,因措施调整新增加的集中隔离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对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
1、对于境外入境进京人员
经疾控专家深入评估和会商研判,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2、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京人员
一方面坚持关口前移,突出远端源头管控。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严格控制进京。因重要公务或个人急特原因确需进京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通报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由本人提前向在京所属单位、社区等报告。对经批准确需进京的人员,须持登机登车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涉疫地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部位对进京人员加强核酸证明查验、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另一方面坚持科学精准,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对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对在京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
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对在京有“实行封闭管理区域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就地健康监测。